分类:
公告
来源:
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有关单位:
依据《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8号-12号),我中心决定:
停止北京盛凡佳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对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家代理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希望各注册代理机构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努力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共同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