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介绍
贯标指的是贯彻标准,标准有很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贯标就是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39550-2020)、《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GB/T34833-201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可以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构建知识产权防御和保护机制。可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许可转让他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收益。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规定了科研组织策划、实施和运用、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中央或地方政府建立或出资设立的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其他性质科研组织可参照执行。其有利于引导科研组织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对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科研组织创新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该标准,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科研组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规定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的文件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获取、运用、保护、检查和改进等。该标准适用于中国各类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其他教育组织可参照执行。其对于激发高等学校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指导高等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基于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将知识产权有效地融合到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中。通过实施该标准,实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价值。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39550-2020)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发布、建设、运维管理。该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关方,包括:①负责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维护管理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②开展电子商务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商户;③为电子商务提供在线或离线监管的相关方;④其他相关方。该标准是中国首个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是确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实践,兼顾了创新激励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该标准严格遵照电子商务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该标准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提出了“中国方案”,也为国际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的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
《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GB/T34833-2017)规定了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总则、管理要求、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业务管理、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的内容。该标准适用于专利代理机构服务的管理,也可用于外部组织对专利代理机构服务的评价或认证。该标准对于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能力、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规范专利代理服务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有利于指导专利代理机构规范开展专利代理服务,提出专利代理机构服务管理要求,促进专利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实施该标准,实现专利代理机构管理体系化、服务规范化、发展持续化。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专利代理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自身管理做岀适度调整,实现有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